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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

发布: 2011-01-07 15:24:20    来源: NAC 客户服务中心


东北认证有限公司文件


NAC函[2010]08号
 
关于在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应用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获证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为社会提供优质建筑,满足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工作专业性强的需求,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在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应用GB/T 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国家认监委于2010610发布了2010年第21号公告, 公告要求自201081日起,在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应依照GB/T 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GB/T 50430-2007《规范》执行。各认证机构自2010111日起,在中国境内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时,应当依据GB/T 19001-2008GB/T 50430-2007开展认证审核活动。
  东北认证有限公司遵照国家认监委的要求,对在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应用GB/T 50430-2007的认证工作安排如下:
  1. 2010111,依据GB/T19001-2008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证书有效期仍为三年。自2010111起,只接受依据GB/T19001-2008GB/T 50430-2007的再认证申请。获证企业在到期换证时,增加GB/T 50430-2007要求审核通过后完成认证证书的转换,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均属无效。
  2. 获证企业应充分学习、理解GB/T 50430-2007《规范》,加快并有效实施该《规范》,获证企业应具体满足如下认证要求:
  1)质量管理文件已依据GB/T19001-2008GB/T 50430-2007进行全面修订,且到认证审核时应运行满3个月。
  2内部审核员经国家认可的培训机构按GB/T19001-2008标准和GB/T50430-2007《规范》实施的内审员培训并合格。
  3依据GB/T19001-2008GB/T 50430-2007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评价,完成内审和管理评审,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全面符GB/T19001-2008GB/T50430-2007标准的要求。
  3. 转换时机可采取结合年度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或专项审核三种方式。
  4. 获证企业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东北认证有限公司提出认证转换申请。

  附件1质量管理体系实施GB/T 50430-2007认证转换申请表.doc
  附件2《汇总GB/T 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中的各类要求》.doc(供参考)
  
附件国家认监委与住建部2010年第21号公告.doc
  
  有关转换事宜,请与东北认证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联系方式:
  王  电话:024-83961668    手机:13898872732
  骆世民 电话:024-83961601    手机:13190021598
  于学峰 电话:024-83961698    手机:13066550967
  齐燕明 电话:024-83961658    手机:13940372368
  传真: 024-83961673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 地王国际大厦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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