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9月1日发布的《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进一步规避东北认证有限公司(简称NAC)认证风险,NAC决定于2011年9月10日起注销原CNAS注册相关地区办事处,按照《办法》要求对办事处进行整顿,重新履行备案程序。
注销后,所有办事处将关闭办公场所,停止原有的联系方式。2011年9月10日后,我公司向获证客户发放公开信件,明确客户服务的联系方式联系人,保证客户与NAC联系渠道畅通,由此给客户带来的不便,NAC深表歉意。
今后,如有使用未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的东北认证有限公司办事处名义,从事相关业务活动的均属冒用,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特此声明。
举报电话:024-83961617 024-83961686
传 真:024-8396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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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程老师 刘老师
东北认证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