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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据新版标准实施QMS、EMS认证转换的通知

发布: 2017-05-03 15:16:00    来源: NAC 总工办

东北认证有限公司文件

NAC
[2017]01

各获证客户:

GB/T19001-2016/ISO9001:2015GB/T24001-2016/ISO14001:2015已经发布,其中GB/T19001-2016标准将于201771日实施,GB/T24001-2016标准将于201751日实施。新版标准与旧版标准(GB/T19001-2008GB/T24001-2004)从结构到内容均有较大变化,例如在内容上增加了“组织内外部环境的分析与确定”、“组织相关方及其要求的识别与确定”、“组织风险与机遇的确定与应对”等。获证客户一定对此高度重视,根据自身组织的经营特点,切实、有效地采用GB/T19001-2016GB/T24001-2016标准。

 根据国家认监委2015928日发布的《关于管理体系认证标准换版工作安排的公告》(2015年第30号) 及国家认可委20151020日发布的CNAS-EC-046:2015《关于ISO 9001:2015ISO 14001:2015认证标准换版的认可转换说明》的要求,东北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NAC)已经策划了相应新版标准转换工作方案,其中涉及获证客户转换认证的有关事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转换过渡期

1. 201711日起,NAC开始接受获证客户依据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标准换版的转换认证申请(通过监督审核转换的,填报《监督审核约定通知单》,见附件1);

2.原则上,201781日后,NAC不再受理依据老版标准实施的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初次和再认证审核;

3.2018 815日前,依据老版标准实施了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获证组织需完成监督转换审核;

4.2018915日前所有获证客户应完成认证转换。截止2018915日,以GB/T19001-2008GB/T24001-2004颁发的认证证书均为失效。

请各获证客户根据本组织的实际情况,做好“转换”工作安排。

在转换过渡期内,按照获证客户的要求,NAC仍然可以依据旧版标准进行审核和颁发认证证书,但认证有效期不得超过2018915日(即旧版认证标准的转换截止期)。

二、基本要求

1.获证客户应认真学习、研究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GB/T24001-2016/ISO14001:2015标准,应识别新旧版标准的变化、差异。为对获证客户提供帮助,NAC编制了新旧版标准变化分析材料(附件2、附件3),仅供参考。
         2.获证客户应依据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标准对自身的管理体系文件进行修订。实施新版标准应按标准要求形成相应的管理体系文件。

  3.获证客户在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QMSEMS过程中,应满足新版标准要求,确保QMSEMS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三、获证客户转换的条件

1.QMSEMS文件已依据新版标准进行了修订,原则上需依据新版标准管理体系运行至少3个月及以上。

2.内部审核员经过了新版标准的培训;

3.依据新版标准实施了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4.针对新版标准要求,对过程进行了识别,并明确了过程的输入、输出、顺序和相互作用、资源、职责和权限等内容。

四、对“转换”时机的建议

1.201711日至2018915日期间认证证书到期的,建议利用再认证时机转换;条件不成熟的,也可以选择后续监督审核转换;

2.所有选择监督审核时转换的获证客户,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NAC审核部提交《监督审核约定通知单》,审核部据此做出“转换”审核安排。

五、服务提供
         1.培训的安排
         NAC依据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GB/T24001-2016/ISO14001:2015标准已经开发、编制了培训教程,将为获证客户内审员提供相应培训,以帮助获证客户更好地理解和实施新版标准。具体事宜可与NAC培训中心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24-83961653,传真:024-83961687(还可查询NAC网站www.nac.com.cn有关培训通知)。

2.获证客户在依据新版标准进行认证转换的过程中,如有需要解答的问题,请联系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4-83961668024-83961698024-83961658024-83961601)。
     3.如果获证客户不能结合监督和再认证审核实施转换,而选择专项审核方式转换的,NAC将与其签订专项转换认证合同,按实际发生的审核人日数收费。

附件1:《监督审核约定通知单》

附件2:《GB/T19001-2008与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变化分析》

附件3:《GB/T24001-2004与GB/T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变化分析》

 

             东北认证有限公司 

                            20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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